一、存在的问题
1.培训机构办学自由化。
目前,政府主管部门对职业资格培训的管理重在履行对培训机构的政策指导和监督考试等宏观性的职能上。至于具体的培训工作如何展开,则是各培训机构的任务。这在保证培训机构灵活教学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众所周知,职业培训机构不同于高校,其办学的初衷在于让培训人员能够尽快通过考试,获取资格认证证书。因此,在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的条件下,各资格培训机构将办学的自主化演变为办学的自由化。很多机构都立足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尽可能地降低培训成本,无视国家鉴定大纲的要求,随意删减培训内容,自主的制定课程的内容和课时。即便培训人员顺利通过了资格认证考试,也无法构建完整的知识理论结构。可以说,培训机构办学的自由化不是其个性化教学的完美体现,而是一种趋利思想的表现,最终导致整个培训机构都处在一种缺乏规范化、统一化的境地,培训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2.培训教材滥用化。
目前,市面上针对人力资源资格认证的教材五花八门,层次上参差不齐。盲目选择教材,不仅不能对考试起到帮助作用,还会误导学员应考。一些培训机构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常编制一些所谓的高仿模拟题来吸引学员购买,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对学员的备考起到了事倍功半的作用。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必须把我国劳动保障部门发行的鉴定教材作为学习的重点,而社会上流传的大部分习题看似高深,其标准答案也无定论,只是在编写过程中加入了一些流行元素,以此来装点门面,赢得卖点。
3.培训师资选择盲目化。
人力资源培训机构需要具备扎实深厚理论知识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双师型”教师。目前,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师资队伍的人员构成大致可以分为三类:高校教师、在读研究生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其中绝大多数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方面都处在不平衡的状态。高校教师和在读研究生在理论知识方面占据优势,但缺乏实践经验,授课时往往会侧重于对理论知识的讲解,忽视了与实践的结合;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则会注重强调其具体运用。不管怎样,问题的关键在于大多数培训师都没有潜心研究过认证考试的要求,对考试大纲理解不够透彻,无法全面把握考试的发展方向。临近考试时,一些资深的培训师会收到多家培训机构的邀请,以期望能帮助学员进行有效的最终复习,这也反映出大多数培训师没有在日常的教学中发挥其作用。
4.教学实施的随意化。
培训课程的教学设计,是将教与学的原理转化成教学活动和教学材料方案的系统化过程,侧重于在问题的求解过程中寻求决策的过程。目前,大多数人力资源培训机构包括一些自诩设立了专门教学研发中心的机构也没有对课程的教学设计进行深入的研究,培训师仅仅将工作重点放在教学策略和教学模式的设计上,只注重学员的听讲过程是否愉悦,而忽视了对受训学员具体特征的分析,在教学内容安排以及重难点的讲解上存在问题。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设置的培训内容大致需要60-70个学时,而目前培训机构设置的课时都在45学时左右,虽然降低了培训成本,但根本无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内容。还有一些培训机构投机地将一些名师讲座的课件直接搬到课堂上,看似介绍了一些前沿知识,但这些内容都无法与大纲内容相提并论,同时也使学员造成理解的困难,干扰考试的主流知识。
5.过分注重应试化。
我国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其目的在于一方面效仿国外推行职业准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希望借此来全面提高人力资源从业者的知识技能。目前,我国使用的人力资源培训教材,对知识的深度要求正在逐步增大,学员如果没有系统性的掌握该学科理论知识结构是很难通过考试的。因此,国家把“以考促学、以考促建”来当作国家实行认证培训的出发点和归宿。然而,大多培训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社会影响,功利性地把提高通过率作为其最终目标,违背国家“以考促学、以考促建”的宗旨。在课程设置上和培训课时上,将大量的经历放在考前的押题上,轻视职业能力的过程性训练,甚至将40%的培训课时用于应试性的强化训练。虽然能力的培养也需要通过应试来进行检验,但是,目前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培训相关机构无疑是过分注重了应试能力的培养。这样,即便获取了资格认证,也无法达到能力培养的目的。
二、改进建议
针对我国目前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质量不合鉴定标准的情况,我们应充分结合其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综合评价及监督机制。在这一机制中,政府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都要按照“各司其职、共同评价、以督促管、以评促建”的思路来全面提高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完善我国的职业资格培训体系,从而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培养更多的综合型高素质人力资源管理人才。
1. 依法确定职业准入和市场准入的职业资格认证。
政府作为人力资源培养的主要部分,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的协调者。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管理者,应在宏观管理的环节上优先制定人力资源培训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法律,强调资格培训在人才培养中的关键作用,鼓励职业教学培训事业的发展。政府应向社会公开具备职业准入和市场准入的职业资格认证的机构和协会,这样,受训人员就能根据国家颁发的相关标准有针对性地选择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以此来保证培训质量。
2. 加强政府监督力度。
国家还应该对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定期抽检,保证其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与时代发展同步,保证其教学质量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政府相关部门可以要求各培训机构在同一时间进行统一授课、期中进行教学水平检查、期末总评三段式的教学思路进行管理,以此来强行保障各机构的教学质量和课时数。对于不具备资质的从业机构进行严厉打击,对于那些具备资质教学质量却极其低下的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甚至没收其准入资质。
3.鼓励成立专业协会、专业社团和行业协会开展职业资格认证活动。
行业和专业协会应及时掌握职业发展的动态,据此制定统一的课程体系,并监督其实施。同时,也应制定完善的自律管理制度,对于不合标准的培训机构应予以除名。此外,建立行业和专业协会,以期达到充分合作的目的,并以适度的竞争来推动我国市场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
4.建立完善的社会声誉评价机制。
社会声誉是培训机构赢得市场、获取效益的核心要素。过去,受训学员在选择培训机构时通常通过价格、过关率来评价培训机构,难免会出现问题。如果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对各培训机构的督学信息、学员满意度及学员所在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公开,这样就能够客观综合地反映各培训机构的社会声誉。这样,不仅展现了培训机构的实力,还能够鞭策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总之,对于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资格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该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经济发展对高素质人力资源的需求,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