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职业主要指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它包含了从企业基础文书、专职文秘到高级行政助理等一个完整的行政辅助人员体系,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文字和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等.
采用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教材《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基础知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三级秘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四级秘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五级秘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二级秘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鉴定: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鉴定: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 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鉴定: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上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秘书职业资格(二级/技师)鉴定: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