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计算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面授方式;在校生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技能考核按照各等级技能需要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中国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认证工作,是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所属的有关专门的机构――职业资格认证中心负责实施管理的。
认证级别分为准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和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三个层次。准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申请条件: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工作者(含劳资、人事、组织干部等管理人员),经过有关专业模块的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经加权录取即获得相关专业领域的准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申请条件: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已累计取得三张准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证书(包含一张必修课程的认证证书),经本人申请,通过有关评审程序后,可获得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申请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已取得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证书,通过条件审核和人力资源水平综合测试,可向职业资格认证中心提交申请和有关成果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即获得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认证证书。
单科结业证书,证明获取此证的人员掌握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相关领域,可以从事人力资源相关专业领域管理工作;准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证书,证明获取此证人员具备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基本素质,对该领域基本理论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熟悉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掌握人力资源专业领域日常管理工作流程,能够胜任所认证人力资源专业领域的管理工作;注册人力资源师认证证书,证明获取此证人员较为全面地掌握了人资源管理的理论知识,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且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掌握相关人力资源管理技术,能够建立并完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使其制度化、系统化,为企业系统管理提供的效支持,可以胜任人力资源部门主管工作;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证书,证明获取此证人员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有系统了解,具备丰富管理实践经验,具备人力资源职业经理的优秀素质。能够从战略角度整体把握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拟定企业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政策,设计并实施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可以胜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领导工作。
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和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的审核和评审工作,是由职业资格认证中心特别为此组织的中国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即由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对申报人员的理论知识、操作能力和工作经验进行评定。
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培训课程,现分为六个基础模块,其中包括:一项必修课,即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五项选修课,即员工的任用、绩效考核、薪酬福利保险、企业培训和劳动关系。随着人力资源学科的不断发展,职业资格认证中心将逐步开发新的课程,以满足广大人力资源工作者的需要。
为保证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培训质量,培训工作由职业资格认证中心经过特别授权的机构负责实施,并由其负责指派培训师。其培训师,是由至少10年以上工作经历,30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内外大企业或者咨询业工作背景,从事人力资源培训工作多年的优秀人力资源专家担当。
上海的考试没有配对和排序,也不考职业道德,技能也没有简答的哦。但是增加了面试和英语考试,英语考试以1968年 1月1日为限制,前面出生的作为参考,不计算总分,也不影响通过考试,而之后的就要考试了。还有两点非常的重要。1)如果考试不及格是可以补考的,其他成绩两年有效。2)个人申报的话补考要停一次,集体申报不受限制。另外考试每年上海又三次,分别是5、8、12月;全国只有2次。每年的具体考试时间是根据上年的公告来确定的。不是一定的。
人力资源管理师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按照“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职业资格双认证工作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鉴定时间、统一证书核发。凡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